青岛人才引进硕士政策(青岛研究生人才引进政策)
青岛研究生人才引进政策
1.引进对象
青岛研究生人才引进政策面向两类人才:学历型人才和中高级职称人才。学历型人才包括其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上限分别为硕士研究生35周岁、博士研究生45周岁,部分急需人才年龄限制可放宽。中高级职称人才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上限分别为中级职称35周岁、副高级职称45周岁、正高级职称50周岁,同样部分急需人才年龄限制可放宽。
2.引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引进:具有中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具备工作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身心健康,满足岗位基本条件。
3.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直属事业单位提供70平米左右住房给硕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人员,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给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工作满5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引进人才还可申请周转性住房、公共租赁房。地区县(市)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特定学位和职称人员可获得更快的高级职称认定。
4.引进程序
2022年青岛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流程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简历筛选、笔试测评、性格测试、面谈与专业测评、确定拟引进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岗前培训等步骤。
以上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外联系和引进人才。
青岛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5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青岛户籍。研究生在青岛落户后,每月可获得800-1200元的住房补贴,以及10万或15万的一次性安家费。
青岛的人才引进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了一系列优惠。在新开发区域,每人每年可获得0.36万元的购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如果在五年内在新区购买商品住宅,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购房补贴。这一优惠仅适用于青岛人才引进政策中的相关人员。
对于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新区购房可每年获得0.24万元的补贴,此外还有每三年一次的生活补贴。五年内在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获得5万元的购房补贴。
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补贴,以及不超过三年的租房补贴。
研究生是高等教育的高级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后,学生可以通过考核继续深造,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继续深造可攻读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符合当地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民因人才引进、居住、亲属投靠、政策、项目引进或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需要变更或更正信息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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